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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旧版绿色 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10-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学院简介

bat365旧版绿色成自1998年建院以来,现已发展壮大为国内同类院校中规模较大、专业较全、综合实力较强、办学特色突出的学院之一。学院拥有风景园林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城乡规划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风景园林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园林、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和城乡规划4个本科专业。同时设有寒区园林植物种质资源开发与景观生态修复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黑龙江省教学实验中心两个省级科研与教学平台。bat365旧版绿色现有专业教师78人,其中教授9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2人。

二、招生计划及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联系方式

招生计划

考核科目

学习方式

学制

083400

风景园林学

01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技术、地景规划与生态修

李文

liwen0451@sina.com

1

①1001英语

②2025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

③3027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全日制

4年

张军

13704515827@126.com

王蕾

wanglei_happiness@163.com

02园林植物

王玲

wanglinghlj@126.com

5(含1少民)

①1001英语

②2009园林植物遗传育种

③3009园林植物

张捷

zhangjie2067@163.com

蔺吉祥

linjixiang@nefu.edu.cn

何淼

hemiao@nefu.edu.cn

王竞红

yuanlin@nefu.edu.cn

严俊鑫

yanjunxin@163.com

03陆地生态系统碳汇与全球变化

王蕾

wanglei_happiness@163.com

1

①1001英语

②2025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

③3027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注: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研究生以本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生为选拔对象,一年级在读硕士生原则上应为优博计划生。其中委托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在读硕士生须取得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记录且已修完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5分。

6.专业学位硕士申报须有代表性科研成果。

7.积极参与学院的科研和业务工作。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及我校《东北林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林校研〔2020〕12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制定了《bat365旧版绿色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bat365旧版绿色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bat365旧版绿色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bat365旧版绿色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组评价成绩评分细则》用于指导和规范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招收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凡报考我校博士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前通知。

1.网报时间:2022年10月25日—11月23日。

2.网报地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bsbm),网报步骤及材料报送,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3.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费150元,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标志,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支付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4.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在扉页提供材料清单,同时报送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未按上述要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下载,由所在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东北林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报考导师,且报考导师须在 推荐信上手签“同意报考”字样。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硕士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境外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学位的“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国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

(9)《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3)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①研究方向01,03:

陈老师,电话:15094536333,邮箱:ylyjs@nefu.edu.cn

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bat365旧版绿色新逸夫教学楼348室。

②研究方向02:

范老师,电话:13644568180,邮箱:ylyjs@nefu.edu.cn

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bat365旧版绿色新逸夫教学楼528室。

(二)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bat365旧版绿色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在复试前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 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原件 后,复印件存档备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初审遴选

学科成立材料审查与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专家小组,根据《bat365旧版绿色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组评价成绩评分细则》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打分(100分),简称为导师组评价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组评价成绩进行遴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确定进 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送复试通知。

(四)综合考核

考生获得复试通知后需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综合考核。学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综合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学科复试专家小组按照《bat365旧版绿色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含专业外国语40分和专业知识考核6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复试总成绩(300分)=导师组评价成绩(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其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五)择优录取

依据考生复试的总成绩,结合招生名额,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录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六、专项计划招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招生,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我校“科研博士”专项计划招生,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教育部其他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将另行通知。

七、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 时间、地点在入学报到期间另行通知。

八、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中的非在职定向研究生均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十、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协议书。

十一、违纪处罚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申诉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1.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生不得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

2.在硕士研究生所读专业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符合招生学院“硕博连读”申请条件者方可报考,延期毕业者不得报考硕博连读。

3.每名考生报名信息只限一条,多条报名信息视为报名无效;考 生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4.学历(学籍)认证

(1)考生的学历和学籍信息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址:http://www.chsi.com.cn/

(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①本科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②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①本科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②硕士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的详细流程请查阅: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3)无法通过网上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该申请需要一定的申请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学历认证。

如考生届时无法提供学历认证导致报名或录取资格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有关详细申请流程请查阅:https://www.chsi.com.cn/xlrz/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6.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考试科目大纲。

7.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9.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学院网站查询。

10.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11.学院将在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学校主页:https://www.nef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

十五、本简章由bat365旧版绿色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bat365旧版绿色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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